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8/1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家母(機車)被撞身亡 肇事者(開車)沒有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有第一次調解,目前等第一次偵查庭中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家母有機車強制險, 肇事者有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最高保額300萬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家母欲行經無號誌路口,肇事者行經的道路較大(雙車道),
家母欲行經時判斷來車(A)時速慢並有一段距離,所以判斷可通行,
在起步通行至快到內車道時,
原本開在A的後方肇事者(B)突然從機車道右方超車後並加速前行,
肇事者超車後在距離40公尺前看的到家母(後方車輛有提供行車紀錄器),
在距離我母親十公尺前才踩煞車,撞擊點是家母機車屁股,肇事者轎子撞擊點是右側頭燈,
家母被撞飛到肇事者擋風玻璃上再落到內線車道(近分隔島)
家母被撞急救無效身亡,家母機車被拖行至一段不小距離,交通隊測量煞車痕31.5公尺
肇事者有超速
六、問題:
近日才開第一次調解委原會, 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的算法讓我們家屬很傻眼,所以想請問
保險公司的算法是否合理,以及日後走法院判下來的賠償金算法
XX保險人說:
精神賠償 100萬*5(請求人)=500萬,
殯喪費 50萬
扶養費 27萬
(500+50+27)*0.4(保險公司認為肇事比例 我母6:對方4)=230萬
230萬保險公司說是有含強制險200萬的!!! 等於保險公司只出30萬!
也沒提到10萬撫慰金
保險人員一直要我們先申請拿強制險200萬
我說如果我們先拿強制險200萬,日後在法院你們會說我們已經拿和解金了?
保險人員說:我們會在法院說你們已經先拿200萬賠償金了
我的疑問是:
1.強制險不是政府給的嗎? 跟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有何相干? 保險公司可以這樣把強制險
當自已給的去扣除嗎?
2.強制險是否當人身亡時,無論肇事責任比為何,"固定一定"能拿200萬嗎?
3.如果在走法院開庭前先拿強制險200萬,日後是否會被法院認為已先拿和解金200萬了?
4.如果不透過肇事保險公司申請拿強制險,透過家母機車強制險代位求償,是否可避開
已經賠償金200萬的問題? 或是等法院判決下來再一起申請較好?
5.最重要的是:
日後法院判決的賠償金算法,是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綁在一起去乘以肇事比例?
還是強制險歸強制險,保險公司的第三責任險歸第三責任?
(強制險+法院判的賠償金)*肇事責任比?
或是(法院判的賠償金)*肇事責任比+強制險200萬?
6.因為保險公司的賠償算法及肇事比例,我們家屬不認同,因此會走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所以急切想知道法院的賠償金算法是不是跟強制險獨立的, 還是跟保險公司調解時的
說法那樣綁在一起?可以那樣從賠償金去扣200萬?
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要走法院打官司,很多地方不懂,希望各位能給我們意見,
真的感謝 <(_ _)>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