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約兩個月前發生車禍
昨天去調解委員會想申請調解
但裡面的人說,你們可以電話先約
有共識,就直接來調解委員會調解
沒共識,就請當初承辦員警轉介調解委員會
於是我今天早上打電話給對方,約週四上午10點在調解委員會
但剛剛看到調解委員會網站寫
申請調解:週一至週五 早上8:30至 下午5:00。(中午12:00~13:00休息)
自約調解:週一、週三、週五 早上9:00~11:00 下午13:30~16:00。(中午12:00~13:00休
息)
我這是算自約調解嗎
如果是的話,這樣週四就不能調解了嗎
如果不是的話,那自約調解到底是什麼意思
網路上都找不到相關資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