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配偶剩餘財產分配權

作者: ming713 ( )   2016-09-22 18:22:50
事實經過:
爺爺上個月走了
其中一個伯父可能為了提早分配遺產
早早就請代書去辦理遺產申報,
結果是免交遺產稅。
問題:
都已經辦理完遺產申辦了
但是尚未分配遺產
奶奶是否能先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權
在將剩下的財產平均繼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9-22 18:52:00
帶奶奶找律師。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9-22 19:27:00
申報遺產稅沒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跟能不能主張該請求權,我認為是兩回事。前者是節稅考量;後者是債權,而不是對遺產的繼承權,就看看網友的經驗談是怎麼樣?基本上該請求權是對爺爺、奶奶的婚後有償取得之財產差額作計算,而不是爺爺的財產,奶奶先分一半,剩下的才是遺產的概念。建議找懂這方面的專業人士先概算一下,再決定之後的做法會比較好。
作者: ming713 ( )   2016-09-22 22:02:00
感謝各位的回答。是因為家裡有人說有詢問代書,沒這條,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9-23 15:48:00
有些人誤以為只有離婚才可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其實不是的。配偶死亡時,如果當初是採用法定財產制的話,也可以視情況看要不要主張該請求權。
作者: Wellesley95 (ArthurWellesley)   2016-09-24 14:37:00
爺奶結婚可能是親屬編修正前喔 所以有些財產要用聯合財產制 不見得都能用法定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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