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公然侮辱、妨害自由(恐嚇)

作者: ScentLover (喜歡的味道)   2016-10-13 10:32:42
事實經過:
上個月出遊遇到狂按喇叭的駕駛,因此我念了一句"路是你家開的喔"
然後對方即下車對我狂罵5字經,且威嚇"沒看過壞人喔"
並取下車後天線作勢要攻擊,當時路上遊客很多
我馬上拿出手機攝影,之後並報警,雙方都有到警局作筆錄
當時警方有調解是否確定要告訴,我表示對方現在誠懇向我道歉我就當沒發生過
但對方堅決不肯,還表示頂多就公然污辱,不是甚麼大事
因此我提出公然污辱與恐嚇的告訴
現在收到法院傳票,通知我帶上視訊,前往開庭
我掌握的證據為兩段非常清晰明白視訊,
一段包含路人、對我罵5字經、威嚇"沒看過壞人喔"的過程
另一段為作勢要攻擊我,然後被路人拉開,武器(天線)被他老婆拿走收起的過程
問題:
問題1:聽說檢察官會先開調解庭,但我不確定恐嚇是否可以調解(好像是公訴,所以不能撤告?)
如果調解的話,我的條件是向我道歉(要有書面及視訊)、賠償金
(來回車費、出庭請假、污辱、敗興、浪費時間與精力等精神賠償約16800)
問題2:這樣的條件還算恰當嗎?
問題3:若對方堅持不同意,是否就上法院了?我的證據會勝訴的機率高嗎?
問題4:上法院是否就要請律師?還有額外花費?
因此是否會建議我在調解時委屈自己,盡量別走上法院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6-10-14 14:03:00
刑事是公訴檢察官於法庭上論告,只要過檢察官那關起訴後,就不用愁了,也用不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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