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8/2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有 有到醫院急診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有 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全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社區內(兩邊都是房子)
我倒車右後方撞到停在旁邊送瓦斯的小貨車
對方說瓦斯桶掉下來有撞到他
(當時抱小孩下車查看 留電話 一時疏忽先送小孩回家)
當場有第三人 幫忙連絡瓦斯公司
瓦斯行有報警(叫救護車)
(當下對方也一直說沒關係我先回去)
後來我一接到警察電話 立刻回現場)
警察筆錄 照相 酒測
我就到醫院急診室
等到對方老闆來
一起聽醫生說照x光骨頭沒事
可能挫傷之類
請對方回家休息
(當下對方有想住院 但醫生說不必)
(怕他回家不方便 我有在醫院復健中心借了拐杖給他)
隔天聯絡保險 出險
我的車修了五萬(對方車沒損害)
有傳訊息關心對方
(但對方回的都不是口氣太好)
(也有一次打電話來一直說自己很可憐)
我都大約回應保險會處理
昨天收到區公所調解通知單
(對方沒有先問我時間可不可以)
他要求的時間保險理賠沒有空
現在還要等當天再調看看人
(保險有請我打去和對方商量改時間
但對方不肯)
六、問題:
請問:第一次調解我要去比較好對嗎?
之後的可以委託保險嗎?
我需要車主的委任書嗎?
有需要如何應對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