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機車車禍調解

作者: hsin1106 (過於喧囂的孤獨)   2016-10-27 22:45:24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6/04/0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鎖骨骨折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無報警,原本以為沒傷,
送醫後檢查後發現對方鎖骨骨折因此補報案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有保險,已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騎機車直行,對方由左側騎機車橫越馬路時和我碰撞
該路口無號誌,我為雙線道對方為單線
當時我的左側剛好西曬,沒看到對方過來,來不及剎車直接撞上
車速大約在50~60之間(筆錄寫55)
因為是事後補報案現場已被破壞,故交通大隊沒有判肇責比
六、問題:
今天接到對方通知直接上調解後查了一下資料
我覺得,我方是主幹道,且對方是左側來車
肇責比應該是我比較低,
但實際的比例在實務上通常是怎麼判??
我想這種事基本上就是談錢
醫藥費的部分想用強制險不給付的部分乘上我的肇責比當標準
對方休養時的收入減損 也想用一樣的比例去算
不知道這樣是否可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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