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父親於前幾個月辭世。生前有許多負債,前幾年曾在我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偽造我母親的
簽名等方法,將我母親名下的一間房子信託他人賣掉,將另一間房子向他人抵押借錢。
這其中過程我母親都並不知悉。當知道的時候木已成舟無法挽回,但當時礙於夫妻情面及
家庭和諧等原因,母親不願向父親提告,也因此損失了一間房子及每月定時幫父親還錢。
問題:
時至今日,父親辭世後,我們家經濟更為拮据,不知是否有辦法主張被賣掉的房子跟抵押
借貸的部分是被偽造文書的,而得以取回房子和停止另一間的債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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