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提出告訴後續&連帶民事問題

作者: daviddyu0421 (ob'_'ov)   2016-11-21 16:55:35
事實經過:
宅宅我2016/10/25下午把皮夾忘在機車上,於2016/10/26早上發現被偷
於2016/10/26向轄區派出所報案,一開始警方先開出遺失證明
當日也將所有金融卡、證件全部掛失,重新洗證件照,補辦新證件、金融卡
而警方調閱監視器以後,發現確實遭人偷竊,於2016/10/28下午叫我去製作筆錄
製作筆錄時警察有告訴我已經鎖定嫌疑犯且嫌疑犯也承認是他偷竊的
而我有向警方表明我希望提出竊盜案的告訴,並且也要告連帶民事賠償
筆錄完成後警察說接下來就是等司法程序,有事情的話他會再跟我聯絡
另外,2016/10/27有路人撿到我的皮夾送至派出所,我領回以後發現裡面的新台幣全部被
取走,我掛失的證件、金融卡全部都還在裡面
今天(2016/11/21)上警政署網站查詢有報案紀錄,而尚未有人跟我聯絡
問題:
1.一般像我這種案件,大概多久以後會有檢察官或其他人跟我聯絡以及用何種方式跟我聯
絡?或者是說,我應該去哪裡查詢案件現在的調查/司法程序的進度?
2.連帶民事賠償的部分,我的現金損失、補辦理證件、金融卡費用、重洗證件照費用、往
來監理站、銀行間的交通費用都能夠在這邊提出來嗎?還是有些應該要在刑事部分提出?
3.我自己非法律專業,連帶民事賠償需要請律師嗎?還是檢察官可以代理?如果需要請律
師的話,律師費能夠在連帶民事裡面一併要對方賠償我嗎?
4.如果請不起律師,需要自己撰寫訴狀的話,哪裡有管道可以詢問?或是哪裡有訴狀的範
本可以參考?
5.案件發生時以及我現在都是19歲,之後如果要出庭的話,刑事或民事會需要我的家長陪
同嗎?
6.這個案子的刑事及連帶民事部分都不用裁判費,對吧?
這輩子第一次成為刑案的被害人,有諸多問題,還是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weihsi (希望天天都是好心情)   2016-11-21 17:36:00
請洽詢法院訴訟輔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21 18:52:00
前提是知道誰嗎?再來就是對方有沒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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