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職員權益遭侵害如何救濟?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11-27 15:44:31
事實經過:
年中本人自前單位離職,單位104年度考績人評於105年初召開,於10
月左右公告,通常考績獎金會先入戶可以看出端倪。105年底公告晉升人事
命令,本人符合晉升的考績要求,雖已離職,但該人事命令乃追溯自105年
1月開始任免,期間本人仍在職,可否主張要求晉升人令?
又105年在職期間,由兩位參加人評會同事知悉,一位在104年因生產
緣故,告假二個月(產假),單位人評會主席以是之故,堅持給該女性職員
乙等考績,因此該職員應無法順利與其他同期同事一起晉升,未料105年底
晉升人事命令竟含她在內。本人懷疑自年初人評會至10月公告考績,中間
有將近一年的空窗綁架期,又本人在年中離職,可能有偷天換日之嫌。
問題:
  如前所述,無法取得內部文件,應循何管道救濟?向行政法院提起訴願?
還是應該直接向單位追究?如此正面衝突會否給予他們消滅跡證的機會?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6-11-28 20:25:00
救濟的實益何在??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11-28 21:36:00
贏得的權益 考績獎金離職照發 為什麼晉升就能偷工減料更正 應得還有怎麼能因為職員離職就偷天換日 信賴保護原則不知可否適用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1-28 22:16:00
我是不知道這個社會上哪個機關還是團體會去晉升一個離職員工…又不是軍人戰死特晉= =你可以試著去告,我是不覺得這個會成案…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11-28 23:43:00
一樣遲延 為什麼考績獎金照發 人事命令卻不行 年初就成立的事情 行政效率低落形同綁架職員 這種亂象居然被認同臺灣真不負鬼島之名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11-28 18:37:00
一定升啊 這是內部晉升辦法 現在就是既然是追溯生效 當時我仍然在職 給我晉升人令很合理吧 這是爛公司的行政效率問題 又不是我沒有足夠的考績我問的是如何救濟 幫慣老闆爛公司說話就免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1-28 18:11:00
就算會追溯,你在公告之前就走了,還追溯啥而且,考績符合也只是符合晉升資格,沒說一定升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1-27 21:25:00
無救濟可能性。你自己沒等到(可能的)升遷就離職,能怪單位嗎…?你走人以後,留下的坑被別人填上去,也只能說他運氣好幾月開會不是重點。重點是公布之前你離職了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11-28 00:48:00
晉升的是職等不是職務譬如符合一甲一乙 從書記晉升為辦事員 但因公告效率低落 年底公告追溯自年初生效 一樣不能主張嗎 原文有兩個問題我103確定是甲 104即使被李代桃僵換成乙 依然符合晉升資格 就像從少尉升中尉那樣 不是缺位的問題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6-11-29 08:19:00
我是覺得作業時程不太對……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11-29 09:06:00
變相綁約 等了將近一年才公告 最後還巧取豪奪偷工減料 實在很無恥 最後大概也是搬出依法行政 實在很不甘心 過去的工作成果被拿來當制裁的籌碼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6-11-29 14:45:00
去找看當時人評會的會議記錄?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11-29 17:27:00
直接對單位申訴 感覺很容易被搓掉 不知道有沒有專門的救濟管道或可以提訴願 才來討教 不然我要找律師問問看了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6-11-29 19:34:00
這邊應該不會有你想聽的答案...就算有 理論上訴願階段你就被打槍了然後結論又回到1F了...XD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11-29 19:57:00
所以這種勞資問題就只能吞而已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6-11-29 20:48:00
就算如你所述,佈達遲延並不代表真的有程序瑕疵另.對機關而言,通常是給予尚留在單位的同仁較多福利離職的人都走了,就算給甲等但是對單位又沒貢獻那還給屁啊?當然是把甲等留給原單位的人可以激勵士氣(收買人心),又可以去掉1個乙丙等...最後回到你的問題,你沒辦法舉證,你連申訴都不願意,你打到保訓會或行政法院都沒用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11-29 22:25:00
考績是過去的工作評價 拿來當清算工具很無恥 我會再諮詢律師做滿整年工作的人 考績不如去生產的同事未免荒謬就是擔心申訴給他們有所準備 才想詢問有沒有救濟方式能突襲式第一時間取得原始跡證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6-11-30 09:26:00
不想申訴就無救濟可能性了……科科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11-30 10:16:00
我不想這麼說 但你們應該有基本的閱讀能力吧
作者: li11223344 (床)   2016-11-30 18:57:00
乙等有問題嗎?不給你要給誰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11-30 21:19:00
我好歹認份做滿一整年 我身上的職務也比所有同事多 狀況外的路人幫不上忙就閉上嘴 助紂為虐人人得而誅之勞工劣勢不想幫忙也不需要冷嘲熱諷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6-12-01 20:37:00
已經幫你解答的 聽不進去就算了但是原PO情緒化的用詞似乎有點過了...今天問到可能的方案,我想我也沒必要幫忙回答了另尋協助或找專業律師吧 不再回覆了...
作者: samuraiboy (samuraiboy)   2016-12-02 04:09:00
這邊非常歡迎你去找律師吧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12-02 17:48:00
滿好笑的 你們從頭到尾都不像在幫忙 搞不清狀況 反倒怪起我來能找出其他救濟方式只代表我的思考是合理的 不想幫忙無所謂少假仁假義了有人開嘲諷我還要謝主隆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