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siteowy (有理想的男人)
2016-11-27 22:22:49事實經過:
朋友與健身房簽訂私人教練契約(共36堂課),分成兩張合約
第一張為11堂課,合約起迄日為2016/8/29~2016/10/11
第二張契約為25堂課,合約起迄日為2016/8/29~2016/12/6
至今只上過兩堂課
合約上有規定需於會藉存續期間,得購買和使用教練課程
會藉因屆滿而到期/提前終止/因故解除時,本合約即視為
到期或終止或解除。目前已決定終止會藉
問題:
1.第一份合約是否因合約已到期而無爭執空間,不能申請退費?
2.第二份合約尚未到期,是否可以依此申請全額或部分退費(扣除已上的兩堂課)
麻煩高手解答,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