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關於可能有「偷竊案」一事詢問

作者: solacat (狂暴肉球)   2016-12-03 03:03:28
版上首PO,請多多指教!
這可能事關我弟未來,雖說在網路爬文過後安心了一些,但還煩請版上大大們指教!
照他描述事情是這樣的:
約莫10月底時面臨期中,去了學校二十四小時自修中心,那裡通常也堆積很多雜物跟萬年
參考書(我記得我甚至看過拖鞋...)。
而那時我弟看到了本離散數學的補習班筆記,想說放在這很可能也沒人想要了,而且也對
自己課業有所幫助,故帶回去宿舍。
豈料幾個禮拜後收到教官電話,說失主是一位大四學長,在找該本筆記本。
如今我弟已經歸還,請教官轉交,失主也確實獲得了,不過稍早他跟我說那位學長還是向
教官提議要見我弟一面,說甚至不排除提告。
畢竟我弟目標是公職,雖說爬文後也大致瞭解應該不影響考試資格,但終究有根刺卡在心
底。
最主要的問題想來請教:
該名學長現在大四,應該在準備明年研究所,所以他焦急的心可想而知,而也確實是舍弟
有錯在先,擅自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是不對。
但不論如何,我弟也確實有所悔意,雖不知該如何補償...
我個人的觀點(樂觀)是認為眼看考試在即的該學長應該不真的告下去才對,所以要我弟
冷靜一些,好好的道歉比較實在。
但倘若該學長執意提告,那版上大大們的看法,大概要有所怎樣的覺悟呢?
畢竟也想知道最壞可能會是什麼狀況...
也希望前輩們給與建議,到底該如何補償那位學長才好...
(不過事實上也就是要他心裡有個底,畢竟都上大學且成年了,自己作的事情也該自己負
責處理就是...不過我也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所以上來請教前輩們的看法QQ)
還煩請大大們回覆了!
萬分感謝!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03 03:39:00
那就等檢察官起訴在說,這種情況我不認為構成竊盜,比較可能成立侵占遺失物,當然還是要看當時物品的環境情況。最壞的情況就是罰金,雖然說我不認為會進到法院。大概在檢方那邊就不起訴或緩起訴了。但若那本筆記本是放在明顯有人的地方就不一定了。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12-03 09:38:00
我國沒有遺忘物,所以是侵佔遺失物既遂,態度好點該道歉要道歉不要去怪罪哪裡亂哪裡管理不當,畢竟他就是拿了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占為己有,如果不是教官通知,會拿出來歸還失主買?相較於一般書籍,筆記(親筆製作)對被害者來說還比較有特殊情感,不恰當的舉例,撞壞車和撞死人家寵物在評價上都是毀損【物】,但是以被害者的角度上很難接受寵物是【物】,是以,過多抗辯只是會讓人更不爽,萬一人家再議或提交付審判,享受完整程序招待的還是他自己。
作者: anita14 (無鋒)   2016-12-03 20:07:00
推樓上。侵占就侵占了,不必牽拖其他。微罪又初犯,犯後態度又好的話,應該是在檢座那就擋下來了,不太可能進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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