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今天在露天拍賣買了一項商品,7-11取貨付款,後來反悔在訂單上面按取消交易
晚上接到賣家來電,說他們已經出貨了,不取貨要賠償運費來回運費60*2
然後還要多買他們店的任何一款商品
並且寄出這封信
http://i.imgur.com/H7URxHr.png
問題:我想請問一下,網拍取貨付款,買家不取貨,需要負擔的賠償責任
不是只有賣家寄出來的運費60元嗎?
7-11交貨便買家不取貨退件給賣家是不需要任何賣家費用的
http://i.imgur.com/DGfiLqp.png
後來打電話過去詢問,賣家是說有人力成本、包裝成本、運送成本損失、露天手續費
所以要跟我再收60元,這是合理的嗎?
我有心想要賠償賣家,畢竟不取貨是我的錯,上來詢問一下真正的賠償費用是要多少呢?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