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自承租後(去年七月至今),雨勢稍大或是下雨時間長,天花板就會出現水漬,甚至是舊水
漬範圍擴大(並且有部分已發霉),不斷的反應給管理租屋的公司,告知每次的漏水狀況,
還是無法完全處理好,前兩個禮拜下了很久的大雨,舊水漬不斷變大,也陸續有新的水漬
出現並且從牆面流下來,反應後,也無法做處理,只表示等待此樓層住戶全數搬離屋主要
大整理。
此期間曾提過要求減租金,但房東表示有立即處理,所以拒絕。
問題:
1.因居住期間皆有此問題故要求房東賠償的是至少每個月減少兩千元的租金,請問合理嗎
?可行嗎?即使我沒有財務上的損失也是可以的嗎?
2.由於當初簽約是透過租屋代理公司,所以所有事項皆是由代理人為中間轉達,但代理人
無法做任何決定,現在要約房東談這件事,卻讓人感覺避不見面,如果一直到租約到期仍
然避而不見,我是否有權利不搬走直到房東願意見面談這件事?或是我該如何做?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小妹實在是求助無門,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
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