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違規超速撞到違規迴轉的機車

作者: Hgloomy (Hua)   2017-06-29 11:58:04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7/06/2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皆有備存單據.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立刻報警
無作筆錄僅記錄(警察說如果要初步判定表,要雙方前往作筆錄才有,所以應該是沒筆錄?)
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皆有強制險,我已向保險公司備案,對方似乎沒有.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是一條四線道的大路,中間畫著雙黃線,無待轉區無號誌無路口.
我們在同一方向,我是直行車,對方停在我前方的外側車道準備迴轉,他的後方還有一台轎車
停著也是等迴轉.
我的前方有一台轎車,我是跟在轎車後方行駛的,結果對方機車等轎車通過後就直接迴轉了.
因為右側有車(待迴轉那台),所以我只能往內側閃+煞車+叭他.
後來是撞在雙黃線上,對方直接倒下,而我跟車滑出到對向內側車道.
對方橫越馬路車速不快,但我超過基本一般道路40-50的限制,有拿到監視器(僅有影像
無聲音),他切出來到我們撞上過程3秒.
六、問題:
1.請問超速對此車禍肇責有影響嗎?
對方堅稱限速僅30,是我未保持安全距離,我從後方撞上就是我的錯.
2.對方傷勢嚴重,出院就花了快5萬,之後還要回診以及無法工作要休息2-4個月(前後兩次
說辭不一),對方車損還好,但我車損3萬,醫藥費僅600.他希望我賠他21K,我該接受嗎?
3.臨停待轉的轎車是否也有肇責?監視器我還沒拿出來,可以等到調解委員會時再拿出嗎?
※對方目前不知道有監視器,我也沒交給警方.承辦警員我從22號聯絡到27才通上話;對方
是壓根認為我的錯,說看過那條路上沒監視器,而他僅僅只是要變換車道,是我騎太快了.
基於以上我沒交出我28日才找到私人自家的監視器.
※對方說不要跟他談對錯,對錯是警察的事,可是卻要我賠錢然後不跟我釐清事情.
對方60歲,小妹初出茅廬2X.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7-06-29 12:01:00
他只要21k? 沒有多一個零? 那怎還不簽.....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6-29 12:16:00
60歲 醫藥費就五萬 才跟你要兩萬一???還不快簽和解約定不可提告傷害告訴然後跪下謝謝人家
作者: Hgloomy (Hua)   2017-06-29 12:18:00
可是有強制險阿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6-29 12:19:00
就算要借信用貸款也要馬上簽約的佛心價耶好 如果你有時間的話是可以計較這些 畢竟你也有受傷 到時候上法院拿水互潑過失傷害 先不算賠給對方的 光給國家的就六萬左右 如果你
作者: Hgloomy (Hua)   2017-06-29 12:23:00
你好像都沒回答我上面的問題....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6-29 12:23:00
覺得給國家心情會比較好的話 當然 對方應該會陪你一起 國家躺賺12萬因為現在已經不是討論責任問題的時候 這個價錢可以解決的話基本上就不用浪費後面的時間去爭論你可以版上搜尋車禍 基本上大家花時間是要把幾十萬打到十
作者: Hgloomy (Hua)   2017-06-29 12:26:00
....現在撞到三寶都是撞的人衰是嘛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6-29 12:26:00
萬以下 你開場就只有兩萬 打官司就不符合經濟效益你可以爭你要的正義 但是現行法律下 只要你拿不到0%肇事責任 你就有過失傷害 有過失傷害就不是兩萬可以解決你自己有行車記錄器有可能比較容易找到正義 建議記取教訓趕緊處理完此事然後完善自身的安全設備以防傷害再次發生
作者: Hgloomy (Hua)   2017-06-29 12:31:00
我們還沒到那地步,我是希望到調解委員時能互吞自己損失就不要再向對方求償,這樣很過分嗎?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7-06-29 12:34:00
等你到那地步就來不及 你確定要賭 妳也確定對方不會去問別人過改變心意把金額加個零再開始喊?
作者: Hgloomy (Hua)   2017-06-29 12:37:00
老實說我真的很不明白,他傷重他年紀較大,但他違規阿!難道今天我差在幸運沒被對向車輾到?而且那台臨停車到底有問題嗎?我沒給出監視器會有問題嗎?
作者: purplewind (靜極思動)   2017-06-29 12:51:00
良心建議,趁現在展現誠意,和解快簽一簽只要你責任不是0%,一定都是你賺......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6-29 12:52:00
最後一句 只要你的責任不是0% 上法院你要付出的成本一定高於兩萬 這是經濟問題 不是正義問題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7-06-29 12:54:00
花錢消災 比上法庭好 一上去 就不是這個價了
作者: Hgloomy (Hua)   2017-06-29 12:55:00
唉 但對方要等他跟保險請我在跟我談錢...傻眼!!!!!!!!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6-29 12:57:00
恭喜 那你可以準備開始找你的正義 等他找到保險應該開價就不是兩萬啦備妥影片存檔 驗傷單以及就診收據 必要時申請車禍鑑定
作者: Hgloomy (Hua)   2017-06-29 13:00:00
我總覺得你在酸我 對方是說看跟保險請他少錢還損失多少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6-29 13:00:00
車損部分 請車行將工錢與材料分開詳列
作者: Hgloomy (Hua)   2017-06-29 13:01:00
再跟我談. 我是知道我賠定了,但想賠少一點!!!!!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6-29 13:01:00
你多想了 與其討論我的想法 還是快點準備你的後續程序為上在對方受傷的情況下 兩萬很少 非常少 而且少到不行你真的應該搜尋一下板上的車禍經驗談
作者: jase1979   2017-06-29 14:24:00
2w1還不敢快領給人家...你的正義那是你認為之後就沒有這個價了
作者: RiTaYin (夢語)   2017-06-29 16:27:00
21K趕快約對方出來簽和解書賠一賠,保險就能負擔了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7-06-29 17:25:00
你自己也說你超速阿。 怎麼這會兒都變別人錯了順便跟你說,你不是無肇責的話,要繳給國家的搞不好就不只兩萬壹了。 想賠少一點? 恐怕會了更多錢呢
作者: brewer8132 (Brewer8132)   2017-06-29 17:31:00
這算轉彎Vs直行吧 爬很多文大多說超速的話轉彎7直行3
作者: andy2151 (阿鴻)   2017-06-29 18:11:00
不是在說肇責 是在說過失傷害易科罰金的價錢XD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6-29 20:57:00
他違規你就沒有違規?肇責是按比例計算的 責任比較大不代表100%責任既然你有肇責 過失傷害就不會無罪 易科罰金一個月3萬 最多被判6個月 所以與其在刑事結束後再來談民事賠償 還不如直接21k付了簽和解書 免得夜長夢多
作者: saintmagic (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2017-06-29 22:01:00
過來人經驗 同意上面說法 只要你不是0% 金額少就讓他因為你沒辦法保證對方盧久了開始獅子大開口我的經驗就是這樣... A我ID 我最近才發生= =當然如果你有時間心力 要討個正義 也不是不行啦...後面也是會轉任調解 想賠少一點就看調解怎麼說吧...你對還要賠人錢心裡當然不好受這一定的版友只是相較兩敗俱傷的情況下建議你早點了卻這事如果你真的很介意這件事情 那也只能以戰逼和了...很難過的事情是這世界對心軟的好人並不友善 end
作者: qweasd951 (ya)   2017-06-30 07:15:00
唉 這種事真的只能自認倒楣...21k而已能解決就很好了...不然等他想通的話就不是兩萬塊可以解決的...還有過失傷害的問題 ...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7-06-30 13:38:00
你若不懂,我直接算給你看好了,對方至今醫療費少少的算6萬(你說光出院就花掉五萬多),這不包含以後複診及相關保健品、營養品、若有輔具的支出,而薪資損失,取3個月薪資算3萬(這很少了),強制險看護費只給到最多一個月若他出院後醫囑還需要照顧,超過一個月的看護費也可以要3*3萬+6萬=15萬 光是目前他的損失就15萬,還有很多沒算你就算3成責任 也要付出五萬左右,你的車損還要被折舊即使3萬全算,對方大約負擔21000,減下來你還要負擔29000而且這是 "最少",你還有要給國家的罰金,當然給國家的你可以選擇不給進去關。不過再怎樣,20天總還是有的易科一天一千,20天(最少)就是2萬。 29000+20000=49000請問你現在還是覺得21000很多?
作者: final0324 (小黃)   2017-06-30 19:58:00
年輕人覺得正義無價囉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7-07-02 17:03:00
依公告10修正標提為合適之標題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7-07-02 18:37:00
正義?可是明明自己也違規啊...還說別人三寶?傻眼...
作者: Sagarmatha (薩迦瑪塔)   2017-07-09 07:24:00
對放肇責一定比較大 你有沒有肇責要看監視器方要算看你有沒有反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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