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各位版眾們好,最近遇上一件租屋糾紛,
6年前跟房東租了一間屋齡1-2年的透天
因為同一批的新成屋,有的房子交屋沒多久有漏水問題,
所以房東下雨天就會要我幫他,看他的房子有沒有漏水問題,
這幾年我也蠻幫他注意的,沒有發現漏水問題,
今年6月初合約結束,又與房東續約3年,
這幾天雨又下的蠻大的,就請房東自己來檢查有無漏水(我蠻怕漏水我沒發現),
房東看完說沒有漏水問題,但頂樓磁磚有'彭管'(台語)問題,
不處理將來很容易漏水,要我跟他一人出一半的錢,維修'彭管'(台語)問題,
我認為應該是房東要全額維修,目前僵持,
問題:
1.當初簽約,房東如果要提早解約,要獲得房客同意,所以房東提的條件若不好,
我可以續租到約滿嗎?
2.因為房東講'彭管'(台語)問題,不處理將來很容易漏水,所以我希望房東維修好,
以免之後漏水又要我跟他一人出一半維修的錢,這樣我需要寄存證信函請他維修
頂樓的'彭管'(台語)問題嗎?(避免將來漏水又要我出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