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去年三月我在天堂二經典伺服器看到機器人廣告
PICA金幣網(已關閉)有超乎市價的比值
矇蔽心眼就被詐騙了
報警之後發現我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不同遊戲,相同手法)
被詐騙的受害者從台北到高雄都有
之後我在巴哈姆特發文搜尋受害者
有兩位有回應我
其中一位是台南人,一個住天母
剛剛收到台南受害者的LINE訊息說
他已經開庭,也已經宣判,他有收到和解金(雄檢、新北地院)
對方被宣判服刑一年兩個月
他問我說我有沒有接到通知
我說我完全沒有這樣的資訊
沒有人發函給我要我去開和解庭
於是我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
他說他送到桃檢
要我自己去查詢。
問題:
我想請問
同一件犯行同一個嫌犯。有可能有不同法院審理的情況嗎?
為何沒有合併審理呢?
我現在該怎樣爭取自己的權益呢?
或是如何查詢我的案件進度?
有人有這方面的經驗嗎?
附上判決書
http://imgur.com/a/CIxHM
先感謝各位幫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