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她住在1樓,我站在門口就隔窗看到她,我就直接叫了她,她開著鐵門出來,我就說
妳欠我$8000,何時歸還,沒想到她竟然說:[我哪有欠你錢,我是欠你太太$8000有種叫
你太太來要]。音量高八度,嗆味十足,接著轉身要離開進門,要順手把鐵門關著,我一
時情急之下,拿雨傘欲擋她關門,沒想到碰到,甩到她的手,她馬上高音量大喊打人..打
人…..。
我頓時清醒馬上不斷道歉,賠罪……她小孩與先生馬上衝出來,先生左手握拳揮我的
右太陽穴一拳,右手握拳像打沙包一樣,打我的右肺三拳,頭與左胸疼痛萬分,我都沒有
還手,頓時呆住,表情木然,不斷抱歉..道歉……
警察來了,問我們要和解嗎?我說她和解我就和解,她堅持要提告。於是警察帶我們
去醫院驗傷,再到派出所做筆錄,到醫院驗傷完,接著馬上到派出所,我早睡習慣(平均
22點),半夜1~2點已經是昏昏欲睡,神智不清了,再加上剛剛被挨了四拳,頭與左胸疼痛
不已,警察一再詢問事發起沒,筆錄警員打字又慢,折騰完已經是6月4號凌晨3點左右。
問題:
請問版上大大:她堅持不和解,我該如何因應?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