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私人土地因汽車倒車入巷撞倒機車

作者: chipe7424 (茉莉)   2017-07-09 00:49:28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7/7/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發現車倒了家人立刻上前扶正,踢側柱站穩
有報警、有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不清楚
我方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與對方皆是巷內住戶,土地屬私人土地
我車停放於巷口處白線內,方向為與白線平行立中柱停放
對方欲倒車入巷至他的停車位,其左方照後鏡勾到我機車左方照後鏡,使機車往右側傾倒
我當時正與家人下樓準備外出,發現機車倒了而對方正在倒車,上前詢問是否是他撞倒,
他回答是,正準備去牽起來
在我與對方談話過程家人已前去將機車扶起,並改踢側柱停放
我巡視車身發現左側照後鏡、車身右前方及車身右側皆有凹痕損傷,表明6月底才牽的車
,請他賠償更換車身面板的費用4620,他表示只願意給500
我便報警,警察表示私人土地交通隊無法介入裁量
請兩方於警局筆錄後私下和解或調解或上法院
六、問題:
1. 對方認為我機車停太外面才導致他的照後鏡勾到。我認為我車是靜止且停放於車道白
線範圍內,而他是移動的那方,理應調整左右車距不使自車與靜止車發生碰撞。又若如他
所主張是我車停太外面,明知會撞到卻還是執意撞上,是否我可主張他是故意告他刑事毀
損?
2. 他說500給我去補漆,說他的後照鏡也被我的撞到但他不像我這麼在意,我回他說先生
你車殘值不高(就外表上來看的確是舊車),而我的車是6月底交車的新車,我當然會在
意。此時他說小姐你說我車殘值不高這樣是侮辱。我這樣真的有侮辱他嗎?
3. 我跟他示意各退一步費用改由比例3:2和解,因為他是移動而我是靜止,但他表示最多
賠500,不然歡迎我去告,但他也會告我。我想他會告我誣告或侮辱?誣告告不成我知道
,但侮辱呢?
4. 我打算告他民事讓他賠償,是直接到地檢署按鈴申告嗎?中間還需不需要經調解委員
會?
5. 車主登記不是我,但我是刷卡買車的實際擁有人,車商登記的駕駛資料也是我,提告
過程會不會因我非車主而有任何困難,或只有車主有資格提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感恩...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7-09 08:49:00
民事案件自己去法院
作者: liandchou (苦命人)   2017-07-10 12:56:00
民事案件至多到法院調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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