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電梯公寓七樓,我租房子在五樓,一層兩戶
五樓的窗戶被釘了釘子如圖 http://imgur.com/a/BqqBf
沒有證據是誰釘的
但很明顯是隔壁的人幹的
他們很堅持窗戶只能開到那個地方
我遇到大熱天就會把窗戶全開
所以一直重複著開關窗戶的情況,我只要經過就會把窗戶打開
鄰居也在公共區域堆滿了自家雜物,包含兩個瓦斯桶
連消防設備都被擋住了
曾經找消防局的人來處理,但消防的說我們這棟沒有管委會
所以無法可管?只在雜物上貼張不知道啥的單子就走了
他們轉身下電梯後不到2分鐘,鄰居就把那張紙撕掉了
房東拿這鄰居沒辦法,所以另外買房搬走很多年了,也不想處理和他家有關的問題
住這邊離公司近,停車也方便,所以也不考慮搬家 (花了不少錢裝潢過)
問題:
1.
現在有那個釘子,普通力氣是沒辦法開窗戶的
要用很大的力氣才開得了窗戶
請問這樣有什麼法條可以讓公權力處理對方?
2.
要怎樣做才能讓公權力來把樓梯間、消防設備前的雜物清掉?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