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們家一樓店面A出租後,租的公司因為需要比較大的店面,所以把隔壁的一樓
店面B也一起租下來,打通成一間,出入口是店面B,店面A就沒有出入口(原本的鐵捲門
,就關著但斷電了),公司就說給我們屋主停放汽車(因為我們家在沒出租前就一直停在
那裡),但因為我們家跟里長的關係很不好,里長知道了我們家店面沒有出入口,就叫交
通部來畫機車停車格,而且也沒有經過我們的同意,直到畫下去了,我們才知道這件事情
,非常錯愕。
而我也去新北市政府陳情了,但是調解的過程非常不順利,因為里長再三阻饒,
不同意我們塗銷停車格,而且塗銷需要里長蓋章...里長根本不可能會蓋啊
問題:有什麼法律還是方法可以塗銷原本店門口的機車停車格?還是只能跟里長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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