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7/3/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雙方無人受傷 但隔一個多禮拜後對方說後續身體不舒服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 有做筆錄 國道警察有紀錄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只有強制險 對方是有車險是飯店接送車
對方保險告知若司機受傷不在他們理賠 他們只負責財損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在3/9號晚間8點多時,我在國道二號因為路面濕滑加上煞車不及,在外線道煞車失靈
側滑到中線道,與中線道後方來車相撞,雙方在國道警察協助下做筆錄,當下並無人
人員傷亡,初判表也是無人員傷亡,但我肇責我佔絕大多數,這部分我知道是我錯,
由於對方是飯店接送車屬營業用車,車損部分由對方保險公司那在處理,在此主要問
題為人傷,由於當下並無人員傷亡,我處理部分都以車損為主,車禍隔天(3/10)詢問
司機車損狀況後有問人有無大礙,對方僅說手有扭傷可自行處理,到了3/19對方司機
來電說要道路救援費用,此時提說他被安全帶拉傷,都去中醫看診問我如何處理,我
後來請教保險人員,保險人員請我去開啟強制險做受傷給付,回電給司機強制險給付
,請他收集診斷書與看診單據方便理賠,對方也同意,後續我大約平均每個月都會打
電話給他詢問傷勢如何,恢復完全能否約見面和解並幫他轉交單據給保險人員,但每
一次通話他都開始說他傷沒這麼快好,每一次都把問題越來越放大,一開始說手,後
來說胸,再來又說背脊,一次說的比一次嚴重,但這段期間內他還是持續在工作,直
道最近一次通話(7/10),他直接說他的傷不會好,看我要怎麼解決,我整個很疑問,
我就說我在請教理賠人員再回電給他,理賠人員說對方有2年的時間可以收集單據恢復
,請對方不用操心這麼多,我轉達理賠人員意思後,又對方開始跳針說這不會好,那
兩年後他怎麼辦之類的,很明顯在要求而外費用,當下我就說請他說明診斷書上病名
以及他就診次數,他又答不出來並說自己沒甚麼時間看醫生,都忍著去賺錢,很痛苦
之類的,問我要不要買斷和解,我當下也傻眼,只能說請他收集我看過後再評估,
接著到了7/16我再打給他,請他將單據與診斷書交給我,除了強制險賠償後再看他有
無請求給他而外金額,他就開始爆走了,說他不要強制險賠他,說強制險理賠太麻煩
太慢了(?),我說我可以代為轉交只要他能給單據 診斷書 行照 駕照 戶頭影本並在文
件上蓋章,麻煩事我來處理,他又冒出一句,我為什麼要給你,我不想給你們我的文
件(你不給要怎麼申請?),他直接要錢不要強制險,否則他不要和解,我當下有點慌到
,說如果你不要強制險給你,你想要多少,他就一直說由我自己決定,我說一萬他說
不可能,後來我就請他自己提金額他才說六萬,我說我在評估看看,因為現階段我並無
這麼多錢,我請教相關保險人員,保險人員說強制險是我的權利,他剝奪我的權利勢必
要從他所提的金額去扣除,因為這是我原先能給他的保障,他自己不要不能說我不給他
,不然我買強制險的意義何在,於是到了7/18我再打給他,跟他提及這部份時他又開始
爆走了,不聽我晚整解釋講了一堆話後最後留一句法院見掛電話,然後開始拒接,我只
能傳簡訊請他聽完我解釋在溝通,但他回傳訊息意思就是要用過失傷害告我,我真的蠻
無奈的,目前生活在擔憂之中。
六、問題:
如上述狀況,現階段我想申請調解委員會合適嗎? 目前他不回復我最後一封簡訊
由於車禍當下都無受傷,目前都是他在車禍後才說的,筆錄與初判表都是無傷,目前我
有申請鑑定委員會以供車損使用但還沒開會,這種情況下走刑事部分會對他比較有利嗎?
他真的能因此拿較多的金額嗎?
我一直在關心他的狀況,走到目前的狀況我真的對人性蠻心寒的,請問大家現階段該怎
麼處理比較好呢? 請幫解惑,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