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違規超速撞到違規迴轉的機車 更:即將結案

作者: Hgloomy (Hua)   2017-08-21 17:06:33
※ 引述《Hgloomy (Hua)》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2017/06/21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雙方皆有受傷,皆有備存單據.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立刻報警
: 無作筆錄僅記錄(警察說如果要初步判定表,要雙方前往作筆錄才有,所以應該是沒筆錄?)
: 現場無破壞.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皆有強制險,我已向保險公司備案,對方似乎沒有.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是一條四線道的大路,中間畫著雙黃線,無待轉區無號誌無路口.
: 我們在同一方向,我是直行車,對方停在我前方的外側車道準備迴轉,他的後方還有一台轎車
: 停著也是等迴轉.
: 我的前方有一台轎車,我是跟在轎車後方行駛的,結果對方機車等轎車通過後就直接迴轉了.
: 因為右側有車(待迴轉那台),所以我只能往內側閃+煞車+叭他.
: 後來是撞在雙黃線上,對方直接倒下,而我跟車滑出到對向內側車道.
: 對方橫越馬路車速不快,但我超過基本一般道路40-50的限制,有拿到監視器(僅有影像
: 無聲音),他切出來到我們撞上過程3秒.
: 六、問題:
: 1.請問超速對此車禍肇責有影響嗎?
: 對方堅稱限速僅30,是我未保持安全距離,我從後方撞上就是我的錯.
: 2.對方傷勢嚴重,出院就花了快5萬,之後還要回診以及無法工作要休息2-4個月(前後兩次
: 說辭不一),對方車損還好,但我車損3萬,醫藥費僅600.他希望我賠他21K,我該接受嗎?
: 3.臨停待轉的轎車是否也有肇責?監視器我還沒拿出來,可以等到調解委員會時再拿出嗎?
: ※對方目前不知道有監視器,我也沒交給警方.承辦警員我從22號聯絡到27才通上話;對方
: 是壓根認為我的錯,說看過那條路上沒監視器,而他僅僅只是要變換車道,是我騎太快了.
: 基於以上我沒交出我28日才找到私人自家的監視器.
: ※對方說不要跟他談對錯,對錯是警察的事,可是卻要我賠錢然後不跟我釐清事情.
: 對方60歲,小妹初出茅廬2X.
: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文長)
大家好,經過漫長的兩個月,事情終於出現曙光。
首先感謝推文的建議及生活經驗談,另外再更新此篇文章是為了給徬徨者打氣及一個事例
供參考。
人事:
甲方-阿姨50多歲,乙方-小妹我。
甲方未依規定於雙黃線迴轉,乙方未注意前方車況,依照一般推斷約是甲方7:乙方3。
比例是沒有明確的,初步判定表也不會表明,僅會寫肇因主因、次因或是無明顯肇責。
處理經過及和解:
剛出事故時我是非常火大的,所以在對方住院時沒去探望,而且事情發生後也沒音訊,直
至隔天我打電話詢問才知對方傷較重,肩膀及腳趾骨折需住院,對方說出院後再談,一週後
便等到對方第一通來電。是她丈夫撥的,電話劈頭就是責備我沒去探病及她受傷需要休養
1-2月,要我看心意賠錢,最後才盧出21K這個金額。(題外話:她住院我就好像沒事一樣?)
接著便是漫長兩個月的折磨,因為對方行動不便無法做筆錄,事情就都擱置了。
接到電話隔天我便去他家拜訪,我與母親兩人聽他兩夫婦洗腦:從後面撞上就是後方車輛的
錯;你騎太快了,那邊是三線道限速只有30;我老婆是警隊義工,里長議員我們都很熟..等。
是非對錯推說是警察的責任不關我們的事,錢也先不要談,等傷較好請好理賠再說。就是在
那時小妹上來求助,沒想到卻被再打擊...,只能等著被宰,還不知道要被砍幾刀才死得透。
(題外話:體重因此降了許多哦~)
上週突然收到調解單,原來是對方傷較好去做筆錄然後提起的。收到調解單當晚,也接到對
方第二通來電:「今天拿到診斷書了,上面寫要休養六個月,你要不要來看順便談和解?醫藥
費我跟保險拿就好,之後還要復健,看你心意賠我就好。」通話同時,背景音是她老公的:
「來就上調解不然告她啦!」
唉那天我又崩潰一次,在這兩個月她休養的日子,我每周都打電話關心,而對方沒辦出險,沒
問我體況、車損,我也沒硬性要求她去辦出險,配合她休養等她較方便再處理,等到的卻是兩
通要錢的電話!我只回:「那你有在職證明嗎?一切等調解會再說吧。」就掛斷了。
隔天--峰迴路轉,第三通電話,對方改口說她不要跟我討錢了,醫藥費她的保險公司會跟
我保險談,問哪天有空我們可以簽和解書。
目前狀況是如此,希望可以順利下莊,然後有幾點我覺得可以跟大家分享:
1.車在路上走,紀錄器要有--真的,唯一能自保的只有影片了,雖然現在路上監視器頗多,
但是我出事那段監視器兩三隻都沒拍到那個方向!是之後我自己去找,才發現私人自家的監
視器影片,不然真的百口莫辯。
2.別去對方家中談判,主場優勢你明白的,除非你氣勢夠盛。
(不然就像我被嚇傻了,差點想掏錢了結,雖然對方後來也沒給我這個機會了)
3.蒐集文件
a跟此次車禍相關的醫療收據(車費、看護拉..)還有診斷書
b車損的估價單、照片(車禍當日最好自己拍,雖然警方會拍,但是你不知道他拍啥)
c申請車禍照片、事故圖、初判表
d財損、精神賠償
關於C,申請的時日限制不同,網上都找得到資訊就不贅述了,不過初判表比較麻煩,要雙方
做完筆錄才有(警方說的;做筆錄是會邊錄音那種的)。雖然是寫車禍後30日就可申請,但是
我等到對方做完筆錄才再去申請的,這樣一來時間拖頗長,不知道30日到後先申請,雙方做完
筆錄它會不會就形成了?還有雖然說申請後是6個工作天,但是有些人是說1-2個月才收到,自
取是比較快,郵寄就有得等了,這點我也不清楚。
財損,例如薪資,但都必須提出證明文件,而不僅是診斷書(但缺診斷書的話卻無法成立);精
神賠償不好斷定,沒證明的都會被惕除,這塊我沒找資料。
4.辦出險
以前沒遇過這種較嚴重的事故,所以對保險完全不了解,這邊稍提一下。
基本的是強制險,強制險是賠"對方"(駕駛人)的醫藥費,包含復健費用、車資、看護、自費
的醫材..等,總之醫療相關,上限20萬元,上開每個各項都有上限(像自費的好像是僅理賠5萬
),和解與否不影響申請,只要對方有辦出險,兩年內都可以。它的理賠跟健保是類似的,所以
必須是有健保的醫院,還有它是不看肇事責任的。
較多人還會再保第三責任險,這個是賠"對方"財損及對方乘客,要看肇責,己方乘客有沒有納
入第三責任險中,這我忘了。較相關的約是這兩種,另外還有車體險、任意險也不錯,對自己
有更多保障,可以查看看。
提醒!如果對方有第三責任險,千萬不要自己估完價就修車,必須會同對方保險。
上開有提到,我沒硬性跟對方要求辦理出險,因為對方表示她有跟保險人員講了,但是我並沒
收到任何對方保險公司的通知。"保險業務員"並不同負責強制險的"保險理賠人員",本人沒
去保險公司辦出險,強制險是沒有啟用的。因為我傷勢不重,對方又難以溝通,所以我就放棄
了(我想她肯定沒辦出險)。
不過,如果有保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就會幫你全權負責車禍事故(有個代理人這樣),一般理
賠人員是不會介入我們的調解的。
5.關於刑事告訴、民事請求
提這點感覺有些班門弄斧,弄錯請各位邊小力點,上一次的回覆真是嚇死我了。
車禍分兩種求償途徑,刑事這邊是傷害罪,只要有受傷、有診斷書就可以提告並且成立。只
是走刑事是拿不到錢的,只有刑責在,通常走這步都是對方避不出現,希望他出來處理事情。
還有雖然收到開庭單,但還不是真正到法官那,會先由檢察官判定需不需要起訴,所以兩種結
果--起訴:見法官,判刑或易科罰金,有案底資料;緩起訴:教育課程、雙方調解賠償
金等,沒案底。
所以之前推文的互潑髒水、繳錢給國庫,應該是起訴之後的事情了吧?難道不先經過檢察
官就到法官那了嗎?如果不對請糾正我,但不要鞭我謝謝。
再來真要拿到錢,必須提起的是民事求償,本人自己去法庭提告,接著就是備妥資料由法
官判定了。
刑民事大致如此,以上是我蒐集資料的結果,有錯請不吝嗇指教,但不.要.鞭.我!
6.賠償金額
關於責任比,是用來劃分應負擔損失的金額用的。
以我自己來說,舉7:3為例,今天醫藥費保險已出了,那總損失只剩對方財損+我方財損,假設
雙方加起來總共10萬,那我3成就是要負擔3萬元,但如果我修車高達4萬,這樣反倒對方必須
再給我1萬。
這個責任比沒有確定,都是委員會或保險公司依經驗推估,真正上法庭就不是如此了。另外
一分證據一分錢,還有上法庭後車子會再額外考慮折舊問題,這些我就不太肯定了。
我想今天對方的出爾反爾或許是拿不出證明的原因?總之真的不服氣,就依照正規程序走就
是了,我本來是打算如此了。案底不案底的也沒啥,又不是殺人放火什麼的,所以還是能據理
力爭的。
以上是我的經驗,希望能有幫助。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7-08-21 17:53:00
心得回報請24小時內補上文章編號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21 21:20:00
去對造家談本來就是不能做的事,賠錢小事
作者: cvGG (cvGG)   2017-08-21 21:20:00
想賭一口氣就撐到最後,政府感謝您。想最小損失,賠21k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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