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有兩種犯罪的可能
一是詐欺車禍賠償金
沒有這麼高的收入卻用偽證的方式
虛構所得來騙取車禍的賠償金額
另一是詐欺逃漏稅
不報稅還申報扶養
那一種罪,請選擇!
※ 引述《Sadona (給未來的自己)》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當事人是我父親,於103年被三寶駕駛紅燈左轉擊落。
: 先講結論,在賠償金額無共識的情況下,我們提出了傷害過失告訴。
: 這案件最近判決已經下來,工作收入減少部分判決賠償43900*七個月共307300。
: 事實上我父親當年從公車司機退休後,就是做一般工地領現金的工人
: 也不是每月每天都有固定做,就是有需要人手才去這樣,實際收入多少我不清楚
: 但應該也是兩萬多這樣。
: 所以實際上也沒有申報所得。那我在申報所得稅的時候,就有將我父親列入扶養減免。
: 43900這個數字是勞保投保薪資的最高等級,以前開公車的時候就是投保這個金額,
: 雖然提早退休了但還是在工會繼續投保,所以我們是以這個金額向對方求償。
: 那因為沒有工作收入證明的關係,所以我們有請一個開工作室的親戚幫忙出庭作證,
: 就是我父親一般在從事粗工工作行情大致上有到4-5萬的收入這樣,
: 所以法官有採信月收43900這個數字。
: 問題:
: 這兩天收到了國稅局寄來涉嫌逃漏稅的公文及未申報稅額繳款書,
: 意思就是我父親有收入,然後我還申報扶養減免,要罰兩倍。
: 然後我父親那邊也有寄來涉嫌逃漏稅的公文,
: 意思是你有43900*12=526800的收入未申報,而且還不止當年度
: 所以要補稅。
: 43900是我們向對方要求賠償的月收入證明數字,
: 結果遭對方反咬一口我們父親有這樣的實質收入而未申報
: 逃漏稅追溯期七年,所以被追繳從99年度至今
: 逃漏稅追溯期七年,所以被追繳從99年度至今
: 我想這是對方搞的鬼,請問後續我們可以怎麼申訴?
: 還是只能繳錢了事?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