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4/10/28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做筆錄 無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保險 我方僅保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當時剛由紅燈轉綠燈 我騎機車正要起步前進
此時橫向車道有救護車經過 所以交警把我們這向的車擋住 前方車輛煞車 我也跟著煞車
但還是有碰到前方機車 然後車子往左傾斜
有稍微碰到隔壁道的汽車
當下由我報警 警方到場處理 我跟前方機車都直接去做筆錄 隔壁道的C車是隔約2天後才
去做 並拍照
下圖是去交警大隊申請的現場圖
我為A車
http://i.imgur.com/rsaRwJM.jpg
初判表是寫A車(我)疑似疏於注意車前狀況
事發後想跟B&C車連絡和解事宜 B車說他不追究 車也沒事 C車說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車子
要去估價修理 請我直接跟保險公司聯系 而保險公司給的回覆是車子已報修 要我照到時
的修理費用賠錢
我當時反應是否應先確認修理部份是否由我造成 並先提供估價單看是否價錢合理 對方還
是堅持就照價賠 之後也都沒有再聯系
因為ㄧ直得不到對方的回應 之後也沒在追此事
直到快兩年後的前幾天 收到C車保險公司寄來的民事起訴狀 上面要求我賠償快4萬元的修
車費 緣由是針對初判表上的我車"疑似疏於注意車前狀況"(B.C車是寫無發現肇因) 並訂
下個月去開調解會
六、問題:
1.想請教一下大家 照現場圖看 是否我可主張當下我不ㄧ定有碰到他的車 叫我全額賠償
沒有道理?
2.C車的估價單是104/11/3才去估的 11/5進廠修 是否可合理懷疑 他修的部份無法確是在
10/28時造成的?(C車修了右後葉 右後門 右側邊條 板金+烤漆)
3.目前跟保險公司的法務聯繫他是說金額可在協商 但要看公司肯降多少 假設金額談不攏
就要上法院交由法官判 想請教以目前能有的資訊來看 如果上法院的話 能夠不賠或是僅
需賠償部份金額的機率大嗎?
4.初判表上A車(我)是寫疑似疏於車前狀況 另兩車是寫未發現肇因 如果以初判表內容 上
法院的話 法官會直接照初判表判我需負全責嗎?但就我的認知 即使我疏於車前狀況 也
不能認定我有碰到C車?
5.關於汽車折舊的部分 扣除工資外 板金及烤漆的部份 是否可算折舊率?
再麻煩大家給我點意見了!如果真的是我的責任 我是ㄧ定會承擔的 但目前覺得對方有點
獅子大開口
(當時的承辦員警有說就算我有碰到他的車 頂多也是油箱蓋附近) 所以想了解看看 假設
調解不成 上法院對我是有利還是不利 謝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