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們家在郊區的山坡有塊非建地的地,近幾年很多有錢人到山坡地那邊蓋了些豪華農舍,
又自行成立社區管委會,並要求所有在那邊的住戶都要繳管理費。因我們不住在那邊,且
也沒有蓋房子,完全沒在使用哪塊地。但社區管委會還是要求我們家必需繳納不少的管理
費,並告知若不繳打算走法律程序。令我們家十分困惱。
問題:
1.請問若沒有居住在社區且也沒有房子,沒有享受到公共設施,是否要繳管理費?
2.若是不繳管理會以法律途徑是否合法?
3.該社區為非建地,很多人去那邊蓋高級農舍並成立社區管委會,是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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