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妨礙名譽與和解問題

作者: richardliang (richardliang)   2017-09-18 17:44:19
事實經過:
家人跟親戚在20多年前有債務糾紛,
還一部分錢給對方後,
對方不認帳,
事後多次爭吵,
甚至打傷家人。
民國87年申請調解,
對方又不願到場處理。
之後幾年多次在路上或市場內只要遇到,
就故意大聲鼓噪指著家人說這人"不要臉","專門倒人會錢"。
但因為家人不太會使用3c,
這次終於用手機錄到對方在路上喊以下內容,
"大家來看,這人專門倒人會錢",
"這人骯髒,骯髒人才會倒人會錢"。
問題:
1.如果提告妨礙名譽有機會告成嗎?
2.如果可以告,
可家人只要對方答應不要再來騷擾,
就願意和解.
想請問和解後如果對方又來亂,
可以針對這次漫罵再次提告嗎?
或者要有新的事證才能再告他?
3.債務其實已過民法債權15年追溯期,其實不用管他的任何要求對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yesohya   2017-09-18 17:49:00
告了不管輸贏對方以後就不用說公布判決就好 XD
作者: hidog (.....)   2017-09-18 18:08:00
盡量多錄幾次再提告另外倒會如果是事實的話,很大機會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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