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大一的時候是總務
並且因為共同事務眾多
有向班上同學收取班費
但是在大四重新清點時
因為很久沒有使用(幾乎只在大一用過
加上帳本遺失(這部分的確是我的錯
離我舉證有使用的部分有差額(大概兩萬
所以要求我補齊缺漏的部分
但從大一到大四
有許多同學留級 轉學 輟學
現在的大四並不是當初的大一組成
而且嚴格來說這筆錢
是我與當時的同學個別成立的委任契約(無償代管)
所以也只有當事人有請求的權利?
現在的班級並無資格要求我還錢
是這樣嗎?
作者: hidog (.....) 2017-10-13 15:39:00
看一下版規,你要被桶了
作者:
RiTaYin (夢語)
2017-10-13 15:54:00樓上請問是板規幾? 謝謝
作者: hidog (.....) 2017-10-13 15:55:00
往上爬一下水桶公告吧
作者:
RiTaYin (夢語)
2017-10-13 16:04:00謝謝h大,不過我不懂什麼叫作幫app廣告.但被桶文章也不見
作者: wallachia 2017-10-13 16:07:00
Sent那段
作者:
RiTaYin (夢語)
2017-10-13 23:29:00樓上,我不是原p的分身,只是剛好借文問些疑惑逛板看到1樓提醒原po違反板規,我看不出哪有問題也常看水桶公告說什麼幫app打逛廣告,原來那行字就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