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弟10/21在旋轉拍賣上跟一位賣家買了一張顯示卡
並於10/22日匯款給賣家並電話聯繫賣家安排出貨
賣家跟我說當天會出貨 但後來因處理保固轉移的事情到10/25號出貨
但我27號去取貨發現沒有我的貨後立刻聯繫賣家請他提供單號給我查貨
他本來說晚點給我 但隔天還是沒取到 又跟她索取一次 他卻說要找找
在隔一天去取貨又沒有 他居然跟我說貌似不見了
我就請他聯繫7-11交貨便客服幫忙查詢 他跟我保證10/31日會查到單號並給我交代
10/31日早上打電話給他 他跟我說在忙著開庭當證人晚點聯繫我 一直到晚上也還是在推託
我下午有自己打給客服做查詢 結果是用寄件人跟收件人的名字在22日至31日都沒有寄送的
紀錄
11/1日晚上他跟我電話連絡說要退錢給我 並跟我要了銀行帳戶 也跟我保證當天會退錢給
我 但是到11/3還是沒收到錢
11/3日我心想不對勁 而該賣家的旋轉拍賣評價上又出現一個也是沒收到貨說要報警的負評
就前去報警了 在警察局報案的時候有先聯繫賣家詢問為何沒有依照承諾退款給我 他是跟
我說公司最近出了點事情 要到11/5日才能退錢給我 不過我是很無法接受 因為他已經跳票
快10次了
問題:
1.因為已經報案提告詐欺了,如果他事後退款給我會影響會對我不利嗎?
2.之後開庭是在被告人居住地嗎?,如果是的話有辦法轉移管轄權到我這嗎?可以的話要在
何時提出?
3.之後如果要民事賠償我可以求償哪些名目?
4.他今天打了很多通電話給我,但是我都沒接,這樣可以嗎?我是很不想跟他談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