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代友人詢問~
事實經過:
朋友目前高三生,距離學測倒數剩23天,昨天剛考完最後一次模考和幾個同學相約去打球
,
結果因為一些小動作,雙方產生口角,爭執之餘,對方就一拳朝朋友嘴巴狠揍下去
(朋友有被架開,沒還手成功)
後續就被送往保健室接著被送到醫院在上下唇總共縫了大約7~8針
會想提告關鍵主要是加害者犯後態度十分囂張、絲毫沒有悔意。
問題:
想請問各位,如果要提告的話,勢必要到醫院申請診斷書,想請問事情發生在昨天(1/3
)?
提告的兩種方法
一、到警局報案筆錄
二、直接寄告訴狀到地檢署
請問告訴狀有限定要自己寫還是律師代筆嗎?
如果以能夠考完學測再處理為優先考量,請問比較推薦哪一種方式?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