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被小三公然侮辱&誹謗?

作者: eve0903 (小狐狸)   2018-04-19 00:00:03
事實經過:
前男友與我交往其間劈腿A女,我也就放手
讓什麼鍋配什麼蓋
結果他們交往幾個月後一次吵架分手
那位A女小三開始不停、但不嚴重的騷擾我
一直換FB加我、假意打聽我近況、加我IG、加我朋友問我最近過得怎麼樣
3月份時從我前男友手上拿到我電話
還直接打來騷擾
(以上我都是見一個封鎖一個)
(但她不停創立新帳號加我)
最近終於有截圖發現她在自己FB罵我
1.辱罵(說我肥 長相噁心 破處婊子)(但這篇沒照片)(但文字中判斷的出來是我)
2.誹謗說我偷東西並貼了我照片(超大自拍照)
但不知道她限制好友觀看、好友人數不知幾人
告得成嗎?我想到警局備案!
但先前警察跟我說一兩通電話及創帳號加我並不算是騷擾
爾後我就把加好友功能通通關閉,誰知道她開始加我朋友...
問題:
終於抓到一點證據
光po文足以成立公然侮辱&誹謗嗎?
若她好友人數不清楚 or 關帳號,截圖是否仍有效?
另,如果我po爆料公社,是否有哪些行為可能觸法?
我想公開她名字及對我的騷擾...
已經一年多了真的身心俱疲
若有人可以幫助我
真的萬分感激...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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