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6年 1月 18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受傷,我有驗傷單,肇事者一直未出示驗傷單。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通知強制險的保險公司,肇事者沒有。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刑事庭已經結束,請參考這一篇文章:
#1RNupdpv
六、問題:
因為 9月 20日 星期一要重驗證據,我寫了一份民事車禍陳述,因為擔心引用的法條有錯
誤,或者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沒注意到的,還請各位大德幫忙。
先感謝各位幫宅叔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民事車禍陳述:
https://i.imgur.com/pm7k61f.jpg
https://i.imgur.com/dCvWecq.jpg
https://i.imgur.com/WG29Z7P.jpg
https://i.imgur.com/0QHhgRy.jpg
https://i.imgur.com/5N26ftC.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