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7年6月29日晚上8點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直行機車)受傷,有診斷證明書,右側手肘、膝部、小腿以及踝部受傷,右手手指挫傷
對方沒有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因警員還有案子要處理,所以案發隔天晚上才做筆錄,現場沒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皆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手機排版請見諒
當天行經八德區新興路準備回家時,在快抵達三和巷口時,我時速約50公里,這時前方
有一台車左轉欲進入三和巷,因他打完方向燈沒多久便左轉,一開始轉很快,結果後來
對方車子又減速,我一個煞車不及便不小心一路從他副駕駛座的車門擦撞至後方座位(
想說煞車不及好歹用側身擋也可以減少對方車子損毀),而當時對方也氣沖沖的下來說他
看到我要騎過來,原本想說他轉彎後我會煞車,結果感覺我沒煞車的感覺,於是她減速
好讓我從旁邊灣過去,結果就因此發生車禍。以下網址所附事故現場圖如圖所示
https://imgur.com/t1uToai
做完筆錄後事故過了一個月後,申請初步研判表,內容如下:
https://imgur.com/WiMlDVH
初步研判表表示對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肇事致人受傷,而我是行經閃光號誌交叉路口
未減速慢行
六、問題:
1.剛發生車禍的當下,對方一直要我全賠對方車損費用,原廠報價為四萬六,後來他說看
我是窮學生,也不逼人太甚,叫我賠一半約兩萬三即可。但我的車子雖然外表本來就有損
傷,可是在車禍前我有給車子大保養過,結果發生車禍後我的車子幾乎都內傷,像是避震
、三角台、車台校正等等,對方都不聞不問,還說感覺我的車子還好,直跟我說他們家那
台,才剛買滿一年多,希望我將心比心,還問我說我也不想剛買沒多久的車子就有損傷吧
,那我的車子就可以不用被賠嗎?我的車子要修好也要一萬八左右
2.我看網路上文章很多人說轉彎車對直行車的案件肇責為七比三居多,那我直行車要負責
的比例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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