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先生從結婚開始至今約五年了
從來沒有同居過
小孩一個三歲多,一個兩歲多
他回家的次數一年約五次
有事請他幫忙才會上來
沒事或休假也不會上來
而且每次來都待不到幾個小時
不然頂多一天
當晚或隔天一大早就走
他住新竹,我住桃園
多次要求他來跟我和小孩一起生活
但先生總是以工作(鷹架搭設)在新竹為由拒絕
我想主因是他想繼續過他單身的生活
從不主動自己回家看小孩
我住桃園,但我工作在台北市
也是每天台北桃園往返阿
從婚後到現在都是這種狀況
經濟部份
他一個月都有工的話至少七、八萬
但都領現
每年申報所得20萬
我是公務員
年所得約60萬
每月要求先生三萬的家庭小孩開銷
沒有一次準時給
會拖一、兩個禮拜甚至叫我先墊
後續也沒還
菸、檳榔開銷很重,每天基本1000起跳
外面還欠債(我不知道欠多少)
小孩平時是我媽媽在顧(媽媽跟我住在一起)
我一個月要給我媽媽保姆費
還有小孩的開銷和房貸(名字我媽的)
實在壓的喘不過氣
想離婚的導火線是先生少來看小孩就算了
最近家裡有事要他上來幫帶小孩也不肯
每個月該給的費用也沒給
讓我覺得這爛人唯一的功能也沒了
先生家裡有爸媽(已離婚
爸爸也是跟先生一樣,還有前科
媽媽還在上班
家裡環境挺複雜
不想我的兩個孩子被這種環境影響
加上我已經受不了先生把我和小孩長久棄之不顧
想請教各位先進:
1.我可以以對方不行使同居義務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嗎?
2.若不行,有何其他判決離婚的要件嗎?
3.我拿到兩個小孩的監護權的機會大嗎?
4.我們結婚時並未指定財產制度,現在須要先聲請分別財產制嗎?如果須要,我單方可聲
請嗎?
5.我是不是要舉證?媽媽至始都跟我住在一起,可當人證嗎?
6.如果是要物證,我可以提類似哪方面的物證?像是調監視器嗎?畢竟這方面的物證很難
提出
7.律師費用約多少?
先感謝各位先進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