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我的叔叔跟大伯住在爺爺奶奶家,叔叔跟大伯已經退休了,現在跟爺爺奶奶住
一起,當初說要一起住的原因是能夠就近照顧老人家,但叔叔跟大伯三餐都是奶奶煮給他
們吃,甚至還要行動不便的奶奶爬樓梯請他們下樓吃飯,衣服也都是奶奶洗,平常只有在
爺爺奶奶要求叔叔跟大伯帶他們去看醫生,因為覺得太吵太煩才肯帶他們去,日前發現大
伯跟叔叔分別把爺爺奶奶辛苦一輩子的退休金及存款都領光了。
問題:請問這樣可以要求叔叔及大伯返還不當得利,以及請問是否有觸犯偽造文書及侵占
罪?
若能提告,請問誰有權利提告,一定要是爺爺奶奶嗎?我的父親可以對叔叔跟大伯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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