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娃娃機代夾物放上面被拿走,有場內監視器畫面,案犯人有戴口罩。
由於是回查監視器發現的,花了四五天在網路上找很多類似報案方式或路口監視器編號想說提供給警方,故案發後五天打了110報案(聽說才不會被吃案)
之後最愛距離案發地三百公尺的警局,被詢問,交付錄影畫面,告知竊嫌網那個方向。
由於沒做任何筆錄,且員警打的電腦也非網路中說的雙螢幕,故我看不到他在幹嘛。
期間第一次問請問有三聯單嗎?被用他們先找一下監視器畫面帶過
第二次問有無三聯單,對方說程序是先找到攝影機再說。
最後他說我可以先走,故第三次再問三聯單,對方很親切地說程序就是這樣,員警給了我張名片後說要先找到下次聯絡我會一併給我,會盡快這樣,由於我馬上也有事情就沒跟他吵。
而且員警看起來二三十...很年輕
問題:
想問1.這樣沒給三聯單真的沒法律責任嗎?
2.我的竊盜案沒有報案成功對吧?
3.如果我直接打警政署申訴專線是否會造成我的案子他們不破?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