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9/2/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只有強制險,未聯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沒有紅綠燈的路口,我機車左轉被直行機車撞
她撞到我左腳踝後,對方車子倒地,她沒有受傷
六、問題:
對方2013年的機車求償兩萬五
但我上網查了全新原廠零件材料費約五千
車行工錢約2000
請問如果被求償的金額我無法接受的話
我還能怎麼處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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