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問題請益

作者: gs184170 (浮世一生)   2019-04-13 16:39:46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9/4/1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受傷,有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三聯單,當下被機車壓住,所以有扶起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全險,我方僅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先上街景圖
https://i.imgur.com/x3oUkgv.jpg
我是機車,大概以時速30公里行駛於機車專用道(最右邊那條)
對方是議員 開剛牽車十天的Crv
於該路口未打方向燈右轉,而且未到路口就先右切了
當時跟對方應該是並排或很接近
禮拜一去申請監視器再更進一步確定
然後我就擦撞到對方右後門
六、問題:
第一
依據道路安全規則94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我這個情況不是同一車道,我在機車道對方在汽車道,不同車道還有未保持距離問題嗎
第二
當兩車並行時,就沒有前後車的關係,而是同車道
並行的左右車關係,路權是相等的。所以左方車欲
右轉當然要禮讓右方的直行車,
(撞到右側車身表示右轉時機車已經在他右邊而不是後面)
我撞到對方側邊門
不是後方 所以我們應該是併行
所以對方應該要禮讓
這樣對嗎
這種情況我方有可能0肇責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ELOEX (MELO)   2019-04-13 16:45:00
有特別畫機車道那就是不同車道轉彎車有可能全責 記得保存證據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9-04-13 21:27:00
這個好像都是他的問題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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