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收到警局詐欺案通知書 人在國外

作者: guida (^^)   2019-04-14 21:52:45
事實經過:
小弟目前人在國外工作 並且有在露天拍賣賣東西
目前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
需在4/15到警察局說明(今天4/14才由我爸到附近分局拿到通知書)
案由是詐欺案 經過電話詢問 是跟拍賣有關
但警察表示無法透露內容 我猜測可能是三方詐騙
偵查佐表示 不管我去不去 他都會移送地檢署
所以他建議我可以不用回去 等到了地檢署再處理
問題:
1. 因為是第一次遇到 請問不去警察局說明對後續會有不好的影響嗎?
2. 因為在國外工作 禁不起一再的回台灣處理這件事
偵查佐説 不可能在他的階段和解 想請問最快處理好這件事的方式可能會是什麼?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vivian90369 (謝筱楓)   2019-04-14 22:12:00
1沒差2寫請假狀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4-14 22:25:00
你看看露露通還是評價上有沒有什麼蛛絲馬跡。三角詐欺就是準備好你的交易紀錄,包含出貨,應該會不起訴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4-14 22:45:00
最快就是認罪賠錢求不起訴或緩起訴。但是這當然對你不利
作者: guida (^^)   2019-04-14 22:49:00
感謝各位的回覆 目前警察局的筆錄我不會出席 後續等移送到地檢署在處理想請問如果在地檢署尋求和解 不利的點會是什麼?
作者: rty4455 (凱)   2019-04-25 14:56:00
如果和解就是坦承你犯案了 可能緩刑或是緩起訴 這個雖然警方紀錄不會有 但是法務部和法院的系統裡面查得到你的紀錄請騰個時間回國處理完這件事(交易紀錄、對話紀錄、帳戶資料等 基本上沒有積極證據檢方不會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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