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是一個小康家庭的父親,在PTT已達10餘年之久,未曾覺得有天會用到生活法律版。
因會考在即,罵了目前正在就讀國三15歲的女兒,並且手機暫且保管,內人檢查手機
messager內容後竟夜不成眠,當晚察覺不對勁後內人和盤托出。
小女雖不算品學兼優,但在自己學習與家庭長輩多重照護之下,會考上公立高中的中段應
該沒問題,平常我與內人接送上下學,祖父母更尤有甚之視為掌上明珠,風雨無阻的接送
小女補習與過濾交友,平常連同級男生都少有交談與接觸。
家裡為了讓其紓解壓力,小女參加一個才藝班已年餘,才藝班班主任與授課老師為人正直
,在房絲琪事件過後我與內人認為參加這個才藝班老師方面沒問題,因此放心將小女送至
才藝班學習。
不料小女在才藝班認識別校同級男生,在簡訊中內人看得頭皮發麻,目前除了性行為還沒
發生外,餘等皆已發生:親吻、撫摸、口交等皆於messager上歷歷在目。
我承認對於小女未曾對於成長階段給予相對的兩性教育,內人也因僅對其交友尤其是男生
給予適當距離的教育,沒有對情竇初開懵懂階段的小女給予兩性關係,致使小女無法了解
事情的嚴重性。
問題:
事已至此
首先才藝班是不上了,班主任與老師也知道了,斷絕所有與過往連結作為止血是必要的。
但內人堅持要追究,我只能陪她一起同步調下去。
內人查詢到的是:
001
https://i.imgur.com/DmrBGZL.jpg
002
https://i.imgur.com/zt3UqNv.jpg
003
https://i.imgur.com/ulR8vSf.jpg
004
https://i.imgur.com/iCakIdJ.jpg
想請問版上先進
1.此案若需走16歲以下的司法,並且給予男同學教訓,能否成立?
內人完全不要賠償,堅持要給他教訓!小小年紀即已至此,未來會有更多人受害。
雖然我知道小女可能遭受千夫所指,甚至兩性教育崩壞、親子關係崩壞,但難道就算了?
2.請原諒目前的我六神無主,若與法律無關的話,可以建議我該怎麼走?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六神無主的父親) 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