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9/3/2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貨車駕駛沒事機車騎士全身多處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和做筆錄,警方到場時液體以蒸發光所以沒有拍到,但路口監視器有清楚錄到事發
過程。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皆由第三責任險,貨車方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車禍當天天氣晴朗、能見度高、路上無其他障礙物、漏液地點在彎道和樹蔭下。
小貨車轉彎時灑出一灘液體在道路上,接下來路過的機車轉彎時壓過剛剛那攤液體而摔車
。
警方監視器有明確錄到貨車漏液還有機車輾過時摔車,但是警方到場採證時,因天熱所以
液體已蒸發光了,所以沒有拍到在路面上的漏液。
現在交通事故初步判定已經出來了,警方判定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肇事(道安94-3),貨
車則是沒有出現在判定單上。
而警察上傳的資料只有現場照片、沒有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警察有調到但沒有附給交
通初步判定)。
六、問題:
1.對方會有肇責嗎?
2.自費3000元車禍肇事判定結果會一樣嗎?
3.如果告對方會有結果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小弟尚是學生,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