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與妻子結婚多年膝下無子,未來也沒有生育或領養的計畫
而我有個從小就反目成仇的哥哥,不學無術,關過幾次
個人名下資產不斐,若我身故,即便預立遺囑,哥哥仍能主張特留分六分之一
除非:
民法第1145條: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問題: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達成1145條之要件?
或是任何信託、資產管理計畫?
一毛錢都不想留給那個垃圾
真的不要生孩子或領養,不想要對另一個生命負責幾十年
資產全部過給老婆,也暫不考慮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9-05-07 03:17:00活比他久
作者:
DanJill (丹吉爾)
2019-05-07 07:21:00父母還在嗎? btw,不考慮全部捐出去嗎?跟太太先技術性離婚,再把剩餘的捐出去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9-05-07 09:32:00生前處分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19-05-07 10:50:00收養成年人,就成了你的繼承人
財產在生前通通贈與給太太就好了,這樣子是不是要煩惱萬一太太跑了怎麼辦?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7 15:15:00他有特別註明暫不考慮資產全數贈與給太太可能就是在擔心吧。不過身邊沒有能夠完全信任的人也是挺值得同情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5-07 16:24:00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H大你有把所有財產都給誰了嗎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7 17:31:00目前還沒。未娶妻膝下無子。不過如果有類似狀況我可以給我弟或我父母。
有的國家是有某些繼承人沒有特留分的規定,你可以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去拿那個國家的國籍,但還要研究一下國際私法相關問題就是了。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19-05-07 23:31:00指定受益人的保險給付不受特留分限制。不動產設定抵押權可以讓名目價值變成負的。但要處理到一毛都不剩,換國籍大概還是比較可行。
德國民法,僅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配偶有特留分。我剛看戴東雄最近的文章上面有寫這個。去當德國人,然後立遺囑。
作者: HolawOw (HolawOw) 2019-05-09 02:08:00
可惡 你竟然可以叫這個ID
作者:
cka 2019-05-09 13:04:00有一百萬 跟一千萬 跟1億 跟10億根本是不同狀況..我也不太可能生前把所有財產給任何人啊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9 16:56:00說的也是。他資產應該破億所以考慮比較多吧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5-10 08:42:00財產破億才不會來這問
作者:
fuzuhada (864阿榮)
2019-05-10 17:13:00不斐不去問律師 來這裡心態可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