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今年3月外公沒有留下遺囑就往生了,往生後親戚那請了代書,但沒經過家族會議,母親也不知道他們是打算如何分配,親戚那邊就寄了授權書(下方有附圖),要求母親簽名後附上印鑑證明寄回。
但因為我覺得似乎不對勁,就先讓母親不回函,請他跟親戚去那邊會談確認再說。
外公下有4子女,我知道的是應該是分為4份去做分配,後來聽說親戚那表示要分6份,3位表哥每人各1份。
後來又聽母親說,她去問家附近的代書,那位代書說:舅舅們不在,應該是舅媽繼承,子女無法繼承,不然女人嫁過去做什麼
還聽說有親戚提出,女兒沒有繼承權、應該多分1份給長孫什麼的……
深怕母親被騙,先上來請教各位,如果沒問題再讓母親回函。
下方除了授權書也附上家庭關係圖(字醜請見諒)。
https://i.imgur.com/AYaCZCI.jpg
https://i.imgur.com/XatGGuP.jpg
https://i.imgur.com/GNKBaJH.jpg
問題:
1:請問授權書連同印鑑證明寄回,是不是再也不能過問分配事宜,對分配結果有任何異義?
2:分配如果未先開家族會議討論,照親戚表示的那樣,直接分為6份是否合理?
3:舅舅如果比外公先往生,舅媽到底有沒有權利繼承外公的遺產呢?
4:外嫁的女兒有繼承的權利嗎?
5:長孫有權利多得1份財產嗎?
6:代書將遺產繼承事務委託給顧問公司是否妥當?這樣在以後會不會容易造成爭議或影響?
7:該如何知道可以被繼承的遺產總額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