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爺爺過世代位繼承房產,有打算賣掉分錢,有繼承權的親戚請代書代辦叫我們交出三張
印鑑證明。
問題:
查了些資料印鑑證明是在協議分割或者過戶時才需要,如果我只交印鑑證明而印鑑
與其他身分證明文件自己保管好,有任何動作需要蓋章時才親自過目過文件後再蓋章
,如此做有任何的風險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繼承人先口頭協議,請承辦地政士打好遺產分割協議書,全體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簽名,每個人一份。你要先穩就是這樣子。你要最穩
謝謝 所以只有印鑑證明沒有印鑑章照理說不能私自做分割協議或其他事情這樣嗎?
印鑑證明和印鑑章是要組合搭配使用的,只有印鑑證明但沒有蓋任何印鑑章,那印鑑證明跟廢紙沒甚麼兩樣
還是有風險拉 就是那個人嫌麻煩不幹了 XD然後大家覺得都是妳的毛 要你來負責做這些事這樣
沒什麼麻煩的,要用印時再跟承辦者約時間見面蓋章就行了。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9-07-16 22:41:00
如果親自辦理,也不需要印鑑證明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9-07-18 13:29:00如果不放心的話親自到場辦理就行了沒幾分鐘...你不要遲到或一直改時間的話不會影響任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