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家為公寓3樓,4樓的住戶因5樓住戶施作陽台窗戶工程後
覺得他們做得太突出,以致下雨天雨會滴到我家雨遮,覺得太吵
因此要求在我家的雨遮上方鋪設人工草皮
因會影響室內光線,所以我們予以拒絕
但之後發現對方偷偷在我家房間外的雨遮上貼了不明物品
因無法復原(需要整個打掉),此次已達成協議,允許房間外的雨遮施工補救
問題:
1. 因我們這次的退讓,對方在溝通的過程中進一步要求客廳也要施工,
一樣被我們拒絕了,因此本次仍只有施工房間外的雨遮。
但是擔心他們再次偷偷趁我們不在家時於客廳外施工,請問我們是否可以有何防範措施?
2. 對方未經我方同意即偷偷施工是否觸法?我方該向何單位申訴?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