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發生日期:今天
二、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因對方(汽車)撞到我(機車),僅有我受傷,並拿診斷證明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附近有警車經過,有聯絡交通大隊並拍照,而後警察詢問是否做筆錄,因為我僅有我
腳擦傷,車子部分車體受損,且對方汽車並無太大損害(一點鈑金凹陷),對方本來不想做
筆錄,堅持要不是自己吸收車損,不然就是互賠,直到交通大隊過來了解狀況,說因對方
汽車突然從路旁開出來,責任可能較大,對方就改口說那他的部分他自己修,他負責我醫
療費+部分車損,因為我自覺無啥大礙,且又嫌後續程序麻煩,就答應私下和解(我拿兩千
醫療費,當下有警察在),雙方口頭說未追究後續責任,警方也表示私下拿錢就不要再反
悔,但未簽任何和解書。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皆沒有
五、發生事實:
我(機車)綠燈右轉,在右轉的路旁有間汽車保養場,對方一開始車子先出來一點點,雙方
有看到彼此有放慢,等到我繼續騎的時候,對方車子突然開出來導致雙方互撞,我被撞飛。
六、問題:
想問說依照這種情況,因為只有我受傷,且我也覺得根本就是對方問題,就想說算了,拿
個醫療費看醫生,雙方都沒有留下資料且未要求後續賠償,但後來想想,萬一之後對方發
神經,堅持說是我撞他,要我賠償,我會不會需要賠償?我需要請附近警察局調監視錄影
機保留資料以求自保嗎?
先感謝各位大大解惑,小弟因經驗不足忘記做筆錄實在太蠢了,想留一些自保方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