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上,審閱期規定是為了保障消費者能夠充分審查、閱讀企業經營者所擬定之定型化契約條款內容,如果消費者真的有充分了解定型化契約條款內容的話,並不是不能放棄審閱期。 如果事實上消費者並沒有攜回定型化契約條款,也沒有在現場仔細閱讀了解契約內容的話,放棄審閱期的約定是無效的,但麻煩的是怎麼舉證的問題。 如果訂金金額很大的話,建議直接找精通不動產律師。訂金金額不大的話(幾萬塊),趕快找各縣市政府的消保官。速度要快,不要拖時間,最好明天就去找。 Q:審閱定型化契約內容前,消費者是否必須預先支付訂金或類似名目之金錢?A:事業要求消費者必須先支付訂金或類似名目之金錢,始得審閱定型化契約內容,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前之條號為第24條),依《公平交易法》第42條(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前之條號為第41條第1項)得處罰該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