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妨害秘密請益

作者: pop24 (bert)   2019-09-28 13:08:01
事實經過:
A夫B妻C(妻交的男朋友)
A夫與B妻還有婚姻關係,B妻與C男交往有發生性行為,交往期間,C男要求B妻傳自衛影片
給C (經B同意)、C男還有用手機幫B妻拍攝裸照C (經B同意),今B想回歸照顧家庭但C不肯

一、line通訊軟體威脅B如果分手要散播影片、照片。
二、疑似在臉書創立新帳號以私訊方式聯系A夫
寫想看B妻(全名)的自衛影片嗎並傳B妻拍攝自衛影片截圖。
請問經B妻同意自己拍攝並傳給C這樣有違法妨害秘密嗎?C男還有觸犯何罪呢?
問題:

一、line通訊軟體威脅B如果分手要散播影片、照片。
二、疑似在臉書創立新帳號以私訊方式聯系A夫
寫想看B妻(全名)的自衛影片嗎並傳B妻拍攝影片截圖。
請問經B妻同意自己拍攝並傳給C,現C私訊給A夫這樣有違法妨害秘密嗎?C男還有觸犯何罪
呢?
小弟知道有妨害家庭,麻煩各位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w00173105 (開心凝結)   2019-09-28 13:35:00
304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9-09-28 14:06:00
威脅公布不雅照片=恐嚇 去警局報案就GG了照片還沒公開只威脅公開就是恐嚇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第二點 想告問警察局櫃臺諮詢一下 318-1 能不能用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9-09-28 14:25:00
第二點不知道能不能用235抱歉沒看清楚,235是第一點真的散佈了的話可以用。第二點也不會是妨害祕密,應該如樓上講的用318-1
作者: pop24 (bert)   2019-09-29 20:21:00
感謝各位提供後來用304、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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