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父母相隔8天逝世的遺產申報和繼承程序問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9-09-27 18:42:25
事實經過:
應該說是我祖父母啦,我是代我父母問的
我祖母在上個月底逝世。相隔八天後我的祖父也逝世了
現在在處理遺產申報和繼承程序問題
依照民法遺產繼承程序是配偶可以分配到50%的遺產,子女再分剩下的遺產
問題:
現在問題就是我在申報遺產和繼承程序的時候,是要先辦理我祖父的繼承程序後再
辦理子女的繼承程序
還是可以直接跳過祖父的繼承程序同時辦理子女的繼承程序?
不然這樣子很多程序又要再重跑一次非常麻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9-27 19:12:00
祖父部分就不提了。祖母部分:一、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為一身專屬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030條之1第3項意旨參照)。本件由於時間過於倉促,我推論祖父應該沒有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二、祖母的遺產稅申報:祖父應該要列名在繼承人。  祖父遺產稅申報:祖母遺產總額的祖父法定應繼分,  要列入祖父的遺產總額。我沒有細查,僅憑印象推文。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9-09-27 19:37:00
我祖父住安養院10幾年了。也不敢讓他知道祖母死的消息所以照您的說法是要先處理好祖母的遺產申報和繼承問題後再來處理祖父的部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