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目前與太太 兩小孩(6歲和1歲)共4人同住。我與太太都在上班。
近期與太太在生活上有許多意見不合,
由於太太娘家非常保護她和小孩,在太太不願意花時間心力溝通解決的情況下,每到週五
下班時間就不接電話,直接請岳父母把兩小孩和她自己接回娘家過夜,週六晚或週日晚才
送回。
在回娘家的這超過24小時內,不接電話也不回覆,甚至岳父母態度也一樣。
問題:
這樣子在法律上是否有問題? 我是爸爸,剝奪了我和小孩相處的時間,嚴重影響對6歲小
孩的教育。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