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未預先告知先生就消失(帶小孩回娘家過夜)

作者: KaWaiiNe (沒關係)   2019-10-19 13:36:47
事實經過:
目前與太太 兩小孩(6歲和1歲)共4人同住。我與太太都在上班。
近期與太太在生活上有許多意見不合,
由於太太娘家非常保護她和小孩,在太太不願意花時間心力溝通解決的情況下,每到週五
下班時間就不接電話,直接請岳父母把兩小孩和她自己接回娘家過夜,週六晚或週日晚才
送回。
在回娘家的這超過24小時內,不接電話也不回覆,甚至岳父母態度也一樣。
問題:
這樣子在法律上是否有問題? 我是爸爸,剝奪了我和小孩相處的時間,嚴重影響對6歲小
孩的教育。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10-19 14:04:00
先提出履行同居訴訟啊!只要這部分勝訴判決,小朋友部分就不用擔心了,前提你沒有打老婆冷暴力之類行為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9-10-21 07:56:00
平日還是有同居事實和可以教養孩子的機會啊,假日回娘家居住不行嗎?很多內容不提也不想說吧?那就花錢找家事律師諮詢。
作者: KaWaiiNe (沒關係)   2019-10-21 15:51:00
先謝謝推文的版友,並不是不想說,是因為小孩較小,平日本質上就是要工作甚至餵奶,假日時間自然比較多。只是想了解看看這樣子的情況在法律上是不是有被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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