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9.1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警察到場前車輛被移走(我的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第三責任險財損
五、事實經過:
對方車輛靜止停在路邊 非停車格 非紅線
我停車時擦撞到對方車輛
已請我的保險公司協助理賠
但理賠金額對方不同意 故對方申請調解
六、問題:
請問 若調解我與我保險公司皆不到場
我會有什麼損失或產生什麼不利嗎?
或是鄉民大神可以給建議?
目前想到的有:
後續對方持續要求高額的理賠金
對方就只能走上民事程序? 屆時我的保險公司也可以代我處理
我好像也沒損失?
這樣推估有沒有遺漏?